日前,我校1999届毕业生黄鑫舍己救人、不计名利的事迹传遍了河南省邓州城乡,并引起了强烈反响。
3月27日,邓州市民赵玉林、周亚平夫妇的母亲——年届七十的余某在邓州城区卫生路附近的河边散步时,不慎从五六米高的河堤上落入将近两米深的河里。老人年事已高,又患有多种疾病,在水中根本没有挣扎之力。在这危急关头,邓州市政法委工作人员黄鑫正巧骑车路过,见此情形,他跳下车子,连衣服也来不及脱,甚至连身上价值4000余元的手机也顾不上掏出,就跳入了河中。不会游泳的黄鑫冒着生命危险,几经周折将老人拖至河边,背上了河堤,并进行了紧急救助。待老人慢慢苏醒恢复正常后,黄鑫这才在几名围观群众的帮助下,将老人抬送至家,安顿在床上,然后悄悄离开。
老人的儿子、儿媳回家听到老人的叙述后,就一心想找到这位舍己救人的好青年,当面进行酬谢。夫妇俩一连打听了几天, 才从一名旁观者口中听说了黄鑫。然而,黄鑫矢口否认自己曾经救过人,更坚决谢绝了他们的酬金。赵玉林夫妇多方确认救人者就是黄鑫后,决定请几名当时在场的“人证”当面对证。热心的路人一口答应了他们的请求。3月31日,在“铁”的事实面前,黄鑫才不得不承认自己救人的事实。
邓州市委常委、宣传部长李中龙说,黄鑫舍己救人,尤其是救人后不留姓名不计报酬,是当前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一个鲜活典型,邓州市将在全市掀起一场向黄鑫同志学习的活动。
据了解,黄鑫现年28岁,1999年毕业后被分配到邓州市政法委上班,平日在单位一直工作积极,热心助人。